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四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夏媛媛发稿时间:2025-11-11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工会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四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妇〔 2025 11号)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展现上海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昂扬姿态,校工会、妇工委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四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一)评选范围

男女双方都在教育系统工作满五年以上,且连续婚龄达10年及以上的夫妻。

(二)评选名额

 拟评选50对,提名奖20对。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身边女性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家庭和谐。夫妻携手,互帮互学,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事宜。

二、教育系统第四届最美家庭(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

(一)评选范围

女方仍在教育系统工作且男方仍在职在岗,曾荣获往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的家庭。

(二)评选名额

拟评选20对,提名奖10对。

(三)评选条件

1、注重弘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新风尚,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夫妻双方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始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是周围人学习的楷模。

3、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参与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善于营造和谐型家庭、学习型家庭,夫妻携手,敬老爱幼,科学育儿,邻里和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公益事宜。

三、申报方法

1、申报单位必须是女方所在单位。原则上“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称号我校可推荐1-2对家庭。

2、推荐单位请详实填写“推荐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其中“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栏须描述被推荐人近五年来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一般为不超过1500字的文字材料介绍。

3、请各单位于1116日(周日)前填写《推荐登记表》并发送至邮箱:gonghui@shisu.edu.cn。11月17日(周一)将《推荐登记表》A4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盖章版)交至松江、虹口两校区教工之家。

四、奖励办法

市教育工会、市教育系统妇工委将于2026年“三八”节召开表彰会,对荣获“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上海市教育系统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称号家庭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13916119202

 

附件1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十五届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登记表.docx

附件2 上海市教育系统第四届最美家庭(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推荐登记表.docx

 

 

校工会/妇工委

                                  202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