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岗位职责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07-06-04浏览次数:2370


1、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开展全校工会工作。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向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召集校工会委员会和办公室会议,传达上级工会和校党委的有关指示、文件,讨论和研究贯彻实施办法。

4、根据上级工会和党委的布置,主持制定工作计划,向各部门工会布置工作,并组织检查、总结和交流。

5、充分调动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明确岗位职责,发扬民主,团结协作,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6、认真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学理论、学业务,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工会工作发展的需要。

7、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经常了解各部门工会情况,研究和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听取各方面的反映,主动向校党委汇报工作,积极接受上级工会的领导。

8、代表和组织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加学校各项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具体利益的改革措施的制定。承担好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主持教代会经常性工作。

9、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和管理好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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