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来源:苏迪发稿时间:2016-03-14浏览次数:706

为了维护工会会员的合法权益,监督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促进工会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职责。

1、根据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监督工会组织遵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和对工会委员代表大会通过的财务工作决议执行情况,确保工会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努力为广大工会会员服务。

2、协助工会财务部门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财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会内控制度、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物品采购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以促进工会经济活动的科学决策、严格管理、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

3、负责对工会年度预算编制情况、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全过程审查与监督,协助收好、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

4、负责审查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物资管理情况,对不正当、不合理的经费开支,有权批评、制止或纠正。经审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若在重大财务收支问题上发生分歧,应报上级工会和上级工会经审委员会处理。

5、关注工会重大开支的经费使用方向,审查投资决策,规范投资行为。如有需要,有权向工会财务调阅各种账册等有关资料。

6、了解工会“三产”的经营情况,督促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

7、定期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报告经审工作,通报工会经费预算、财务收支情况的审核结果。

8、经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列席校工会委员会议。参加校工会各项活动,全面了解校工会工作情况。

9、本职责自校工会委员扩大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职责同时废止。

10、本职责解释权属校工会经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