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与爱的交融
——简谈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妇女工作干部
国际教育学院 董海雅
四月底有幸聆听于朝晖老师《柔性管理与和谐发展》的精彩讲座,感觉受益匪浅。先前对柔性管理只是一知半解,并没有深入的了解。在讲座中,于老师讲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最为深刻,那就是“柔性管理的精髓是爱人”,当时对我的触动很大。“爱”——这个看似神圣而伟大的字眼,其实无时无刻不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绽放,甚至可以朴实地不为人所注意,似一股暖流温暖着很多人的心。我很高兴地得知,与刚性管理相比,柔性管理更加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价值。而这样的管理在学校这样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环境中,不仅非常必要,而且对教师之间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和谐关系产生重要积极的作用。“以教师为本”,“以学生为本”,这些都是在构建和谐校园过程中行之有效的Ô则。我认为,对于一名教师而言,“育人”远远比单纯传授知识本身来得更加重要。只有真正地关爱学生,知道他们的需要,给予适时而必要的帮助,才会让我们在教学中体会更多的满足感,也更有意义。作为学院一名普通的女教师兼妇女工作者,我一直珍惜自己和同事、学生之间的深切情谊,尊重他们并尽力了解她们的需要。在尽到应有的责任之外,如果我们能够用心地爱同事,爱学生,让责任和爱交融在一起,那么可能效果会有很大不同,人与人的关系会更加和谐积极。
妇女工作在工会工作中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尤其是在我所在的学院,女教师的构成比例非常高。去年当选学院的妇女委员后,我才意识到这份工作的琐碎以及责任,Ô来并不象自己以前所认为的“只是在三八妇女节或儿童节时帮助发发慰问品,或是搞一些活动。”它远远不是这么简单,而是一个真正用心沟通的工作。除了有责任心之外,一个优秀的妇女工作者还需要具有一颗爱心以及谦虚的学习之心。我在这方面做的远远不够,想就这几方面谈谈具体的体会。
1、责任心。女工委员要在部门工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帮助工会主席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尤其做好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活动安排等。主动关心怀孕、生病以及产后的女教职工,及时探望;关心新进校的女教师,帮助她们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此外,女工委员本身就是女教师的代表,应处处以身作则,热爱教学,平时注意自己的言行,少说多做,真正踏实地作些实事。
2、爱心。爱心其实就是为他人服务之心。大学的教学环境与其他机构有很大的不同,由于大多数教师不用坐班,教师之间的接触和联系相对比较有限,如果自己不主动沟通,那么很难知道其他女教师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以及实际需要。这就需要女工委员有一颗善于观察的心,关心她们的心理感受和情绪变化,多倾听她们的感受。这需要相互的信任。有时哪怕是一句小小的问候,一个微笑或者一个理解的眼神,都会让别人感觉温暖一些。有的教师在工作或者家庭生活中遇到一些挫折,或者身体不太好,心情有时比较低落,会反映在脸上,这是女工委员应该多主动地给予关心,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她们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3、谦虚的学习之心。其实在我看来,女工委员虽然有时被称为“妇女干部”,但决不能把自己当作干部看待,而是应把自己的位置放低,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服务者”和“交流者”,摆正心态,对工作的琐碎要有耐心。这就要求我们具有谦虚的学习之心。一方面要业余学习与女性自身有关的知识,包括心理学以及国家出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规等,加强自身的修养,维护女职工的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向学院里优秀的女教师学习,吸取她们的教学¾验、家庭教育¾验以及严谨的治学态度。对于女教师中涌出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要善于发现并及时宣传。
以上就是我比较粗浅的学习体会。总之,要想做一名优秀的妇女工作者,爱是责任之外必不可少的因素。我想,不论是Ë,不论有没有¾验,只要有一颗乐意为他人服务的爱心,真正关心身边的女同事和学生,不计较个人的得失,一定会取得很好的工作效果,也能得到他人的信任。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体会
东方语学院 金秀子
通过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我感到国家对于维护妇女权益做了许多的努力。男女不平等是长期存在于中国社会的一种不健康的现象。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用法律来保障妇女权益是必须的。
在总则中总述了妇女在政治、¾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应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认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鼓励各级妇女组织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同时,也要求妇女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在政治权利方面,提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即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物,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文化教育权益方面,提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强调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在劳动权益方面,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并强调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
在财产权益方面,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且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受法律保护的财产继承权。
在人身权利方面,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强调妇女的人身自由以及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
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婚姻、离婚自由。
过去以体力劳动为主的社会形态或许会产生重男轻女的观念,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应该认清对于女性的歧视是与道德不符的,女性同男性一样可以为社会带来财富,有时却要承受更为巨大的压力。所以尊敬妇女的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国家通过颁布法律来保障妇女权益,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男女平等的观念会深入每个人的道德观念深处。
和谐校园、和谐家庭里的女性
俄语系 蒋燕明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¾济的高速发展,现代女性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女性和男性一样要承受生活的压力和社会的责任,其所担当的无论是社会角色,还是家庭角色,都是无可替代的。
中国妇女在50年里达到了西方国家妇女用上百年时间实现的参政程度,¾济高速发展使广大女性在政治、¾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时期,广大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