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举行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研讨会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2-04-17浏览次数:1255


4月13日下午,校工会举行了学习贯彻《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简称《规定》)专题研讨会。 校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李月松,副校长周承,校教代会主席团秘书长、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王祥兴等出席了研讨会。会议由校工会副主席、西方语系主任陆经生主持。
会上,国际金融贸易学院工会主席杨静宽、研究院(所)工会主席朱福源、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会主席夏媛媛和校后勤中心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栾长淦先后以“《以党建带工建,全面推进学院工会工作科学发展》、《做好教代会制度建设,开好二级教代会》、《开好二级教代会,促进学院民主管理建设》和《以二级工会为平台,加强民主管理,关注民生民意》为题,结合我校及各自部门教代会制度建设的现状和面临的任务,作了学习贯彻《规定》的交流发言。
李月松讲话要求全校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规定》,结合基层教代会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从而推动我校基层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全面提高。校教代会代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自觉担负起教代会代表的光荣职责,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勇于担当,不辱使命。李月松说,当前,学校已经确定了2012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规定》是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具体举措,要把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作为完善我校依法治校和加强民主办学、民主管理的重要举措,切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学校今年面临着多项繁重的任务,校工会及各部门工会要认真做好工会、教代会的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王祥兴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教代会工作讲话。他指出,要以教育部《规定》的出台为契机,强化认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创新发展。针对我校工会、教代会以及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工作实际,王祥兴期望,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完善校教代会以及二级教代会工作细则,探索教代会工作新机制,重点把握八个关键环节:一是首在原则;二是硬在基础;三是精在源头;四是细在过程;五是强在规范;六是重在实效;七是贵在创新;八是要在保障。
校工会及各单位分管工会、教代会工作的党政领导、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基层部门工会主席及专职工会干部60余人出席了专题研讨会。
据悉,教育部于2011年12月8日发布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共六章三十条,对本规定的适用范围,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指导思想、领导体制、组织原则、职权、代表的产生及其权利义务以及组织规则、工作机构等做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与《暂行条例》比较,有很多制度创新。今年以来,我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全面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结合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以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和贯彻落实《规定》要求,成功而圆满地召开了校第六届六次教代会。(缪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