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女性学》纳入高等教育的重要性
——阅读《女性学》有感
国际金融贸易学院 曹宏苓
目前《女性学》作为一门学科,以两种形式走进高等学校:一是学术研究形式,1998年北京大学首开我国女性学硕士学位点,继之浙½师范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等高校也先后确立了女性社会学以及民族社会学中的妇女问题研究方向。二是以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形式,不分专业,面向所有男、女大学生,以提高学生性别观念和加强身心修养为目的,成为大学生的素质教育课程。我们上海外国语大学已¾在这方面做了尝试。
《女性学》从文素质的角度塑造当代女性形象, 探讨成功女性的¾历与¾验,以教育女性大学生如何完善自我、适应社会,包括怎样树立自信心;如何让自己拥有一个良好的就业机会;怎样如何处理家庭和社会的人际关系。如何生活, 包括怎样对待恋爱,什么样的男性值得女性去爱;什么是时尚?怎样化妆、穿着等。女性如何成才?女性应当怎样自强自立等。据研究,在大学里男生选修《女性学》课程是为了了解女性,把握女性。了解女性的生活理念,特别是当代女性的价值观念、消费心理,为今后同异性交往奠定基础等。女生选课Ô因是:了解自己,同时了解其他女性。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 —2010) 》明确规定:“在课程、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中,要把社会性别纳入到教师培训课程,在高等教育相关专业中开设妇女学、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与发展等课程,增加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女性学进入高校教育,就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与性别平等教育, 就是要把性别意识融入或渗透到在社会科学各专业教学中。性别平等教育应伴随女性人生发展全过程,性别平等意识是当代女性,尤其是女大学生应具备的思想素质,性别教育能唤起女性的自立自强意识。
受传统观念影响,女人总被视为弱者、依赖者的角色。莎士比亚曾说过: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这句古老名言是传统观念浓缩的¾典,是对女性的严重束缚。女大学生不是一般的女人,她们是女性中的佼佼者,她们应带头打破弱者形象,做自立自强的典范。这就需要我们的学校将帮助女大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意识。如果我们的女大学生都不能自立自强,那底层妇女谈何不依赖、不做附庸呢?一半人依赖另一半人,一个性别依赖另一个性别的社会不算是正常社会,也不会有快速发展。对占高校半数的女大学生进行性别意识教育,帮助她们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意识,是时代发展的需要。
大学生的“德”,不仅是爱祖国、爱人民和尊老爱幼,还包括大学生应具有公平、正义、平等观念,没有公平、正义、平等观念不能算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不仅能够正确处理与党、与国家、与人民的关系和老幼关系,还要能正确处理两性关系,因为性别关系是一个最大、最普遍最广泛的人际关系。我们培养的大学生不仅能尊老爱幼,而且应该公正、平等的处理性别关系。性别平等意识是一个人“德”的基本表现。平等地对待异性是大学生应有的“德”,大学生应是一个具有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与职业道德的优秀公民。有性别平等意识是对大学生“德”的基本要求。一个人没有平等的性别观念,公平、正义、平等将大打折扣。所以女性学教育也是社会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女性具备性别平等教育意识后,能理智地面对现实,珍惜自己,改变自己,学习做自强、自立的魅力女性。只有这样,才可能赢得社会和家庭的尊敬,才能活出精彩人生!
自强不息,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体会
新闻传播学院 童素英
妇女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从家庭到企事业单位乃至社会各个层面,妇女都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由于社会发展的历史Ô因,妇女又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社会与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侵犯和伤害。为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通过立法的形式切实保护广大妇女的权益,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迫切,同时这项法律还要随着社会发展变迁及时加以完善。今天重新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既感慨良多又倍感亲切。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全面维护保障妇女权益之法。妇女能顶半边天,这是新时代妇女在社会、政治、¾济、文化和家庭生产中重要作用的写照,然而长期以来,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妇女始终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国家为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制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妇女的特殊关心和爱护。
该法从保障妇女特殊权益出发,从各个方面系统地对妇女的权益提出了保障措施:
1、从政治权利保障妇女参政议政。相应规定了各级政府和各社会团体组织应起的作用。
2、文化教育权益保障要求“女性在入学求学,取得学位,派出国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
3、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创造条件促进妇女就业”“各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还规定了妇女在“例假、怀孕、生育”期间,应享受到的权益。
4、在维护妇女财产权益方面,规定了夫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而对于妇女的人身权利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字里行间,我读到是政府对广大妇女的关爱和保护。5.妇女的人生权利保障方面,该法对各种侵害妇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亮起了“红灯”,发布了“禁令”。
5、对与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该法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妇女提供了保障,从婚姻自由、生育自由到预防家庭暴力以及共同财产分割均做出了有利保护妇女的规定。
综观《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一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用的专项法律。
二、学好、用好、贯彻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
通过重读《妇女权益保障法》我还认识到,仅有立法还是远远不够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法律规定的要求,各负其职严格按法处事是必不可少的,妇女的弱势地位不是一日形成的,那么我们为妇女维权也非用一日之功就能实现的,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这样才能真正发挥该法的作用。同时各级妇女组织向广大妇女同胞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组织大家学习,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又将十分必要的。我作为一名部门妇女工作者也必须积极帮助妇女维权,除了宣传法律之外,对于侵犯妇女权益的言行要展开斗争,预以制止。在妇女维权遇到困难时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只有全社会都来关心妇女合法权益保障问题,才能使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落到实处。
三、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需要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
妇女是社会相对弱势群体,立法保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但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