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干部与建立和谐社会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07-10-09浏览次数:158


金贸学院   陆远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社会和谐是我们不懈奋斗的目标,在新世纪新阶段,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突出的地位。

所谓和谐社会,即社会的各个群体能够实现良性的互动,整个社会能够表现出一种公正的状态,社会能够实现安全的运行和健康的发展。和谐社会首先是人的和谐,男女两性的和谐。和谐社会不仅要实现男女平等,而且要实现男女两性健康、和谐、可持续的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男性与女性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女性的努力。妇女是创造和推动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在现代社会中,女性承担着工作、生育和教育子女等多重任务, 不仅是家庭的管理者、教育者, 同时还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广大女性平等参与,共享劳动成果,以及全面、自由和充分发展自身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实现男女平等、和谐发展,争做时代新女性,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对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妇女越来越广泛地参与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在其中发挥了“半边天”的巨大作用。中国妇女的精神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她们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体现了中国劳动妇女的美德和风范。然而,由于社会和自身的原因,还有成千上万的女性在实现自己理想的道路上举步维艰。她们还没有挣脱自身心理束缚的枷锁,陷入了种种矛盾和困惑中,很难开辟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从社会的角度看,人们有关妇女的认识,从世界观、价值观、家庭观等方面仍然受着封建主义传统文化影响,并形成一种心理积淀,在很多方面束缚了妇女的身心。

构建和谐社会,妇女干部的工作触角必然延伸到社会各领域、各层面,既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领域,又涉及婚姻、家庭等各个方面,产生广泛的影响力。做好妇女群众工作,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男女两性协调发展是妇女干部义的基本责任。

妇女干部首先必须热心妇女工作,立足于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全心全意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取得群众的信赖。植根于妇女群众之中,体察民情、了解妇女、服务妇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的关注:劳动力市场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 女性升学问题存在的性别歧视现象,妇女参与家务劳动过重现象,以及职业女性多重角色冲突的现象。

同时,妇女干部还要统筹不同妇女群体协调发展。既关心生活就业的弱势群体,又关注职业女性的事业发展。既积极为中青年女性提供事业发展机会,又关怀和帮助老龄女性。为女性建功立业、展示女性才华、发挥女性作用提供更大的舞台。

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目标落实到学校就是建设和谐校园。学校的各级妇女干部要努力促进男女平等基础上的男女和谐发展,积极发现妇女人才、宣传女性人才、推荐妇女人才,为女性人才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在学校的各项事业中发挥半边天的作用。为男女共同和谐发展提供平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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