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沈丽琦
作为一名部门妇工委委员,如何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怎样维护好女性的合法利益,以主人翁的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是放在我们面前新的课题。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学习,使我们增长了知识,拓宽了视野,深刻地认识到新时期的基层妇女工作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校妇工委组织的每一次学习及培训班都是我们工作路上的加油站,我们必须充实自己,才能引导她人。通过学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为构建和谐校园与和谐家庭对我们日常工作帮助很大。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积极广泛宣传、大力贯彻实施,执法机关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得到显著提高。具体体现在:
(一)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创建社会化妇女维权的工作机制,实现维权工作的统一协调、统筹规划、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1. 成立了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方便服务广大妇女群众,认真为广大妇女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
2. 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制度。为一些经济困难、老弱病残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并减免收费。
3. 设立了家庭暴力报警点。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家庭暴力的力度。这一举措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和家庭成员维护了权益,提供了有力帮助,同时也震慑了施暴者,打击了家庭中的违法犯罪。
(二)法律赋予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家庭生活中的平等权利进一步得到落实。
1. 妇女的劳动权益得到保护。依法保障妇女获取平等经济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禁止在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益,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再就业工作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得到加强。落实女职工享有经、孕、产、哺乳期等“四期”特殊保护、生育保障以及禁忌从事有毒有害、强体力劳动等女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实行女职工两年一次妇科病普查工作制度。
2. 妇女的卫生保健有了明显提高。第一,孕产妇系统保健得以巩固和发展。第二,妇女疾病患病率有所下降。第三,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第四,女性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第五,加大宣传,提高预防艾滋病、性病的知晓率。
3. 妇女的法律保护日益增强。公安、政法、司法等部门充分发挥其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和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有力地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治安管理力度,把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强奸、拐卖人口等暴力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严打”惩治的重点等等。
学习是短暂的,在今后的日子里我要自觉研读《妇女权益保障法》,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切实领会精神实质,熟知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贯彻执行保障法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法院网站,借助局域网,全面了解妇女维权方面的最新动态,学习有关会议精神,交流心得体会,实现网络资源共享。在学习保障法的同时,配套学习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等的规定,注重领会尊重和保障人权及男女平等的内容,全面掌握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提高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我会把所学到的知识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发掘蕴藏在妇女姐妹中的智慧和力量,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