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代女性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作用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07-10-09浏览次数:254


校长办公室 冯辉

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美好家园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并为之努力的一个社会理想目标。和谐,蕴含和衷共济,内和外顺、协调和睦之意,是对立统一的最高境界。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这个在构建中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无疑和谐社会已从人们期盼中提升到党和国家的政治纲领,社会共同追求的目标。当然目标理想的实现不可能是一蹴而就,也不是一群人或一个政党喊喊口号就能完成的,它需要靠社会全体成员或由其成员组成的社会基本单元——家庭来构建组成共同努力完成的。

创建和谐家庭顺应了时代发展,体现了与时俱进。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的基础,是人们生活的港湾,是幸福的发祥地。没有千千万万稳定和睦的家庭,就不会有稳定和谐的社会。由于天性和历史、社会的原因,千百年来,女性对婚姻和家庭有着更大的责任感,承担了更多的义务,因此也在维系家庭的稳定及促进家庭的和睦幸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妇女把家庭作为维系社会内聚力和约束力的根本,视个人命运、家庭命运与民族命运为一体。妇女的感情丰沛、温柔细腻,更有利于她们在家庭中扮演“多重角色”,为每个成员构建一个温馨的精神家园。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妇联倡导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精神,实践着现代女性自我完善的新路。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确立了“职业女性+贤妻良母”的角色定位,反映了女性在自我认识上一个质的飞跃,现代女性为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新的积极的贡献。

一、  和谐家庭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

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包括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是平安社会的坚固防线,也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第一课堂。家庭成员的生活态度、生活方式以及所受的教育程度等因素控制和主导着家庭成员的情感行为,他们的喜怒哀乐,往往会在家庭表现和宣泄。如果家庭没有足够的宽容接受,这种情绪就会转移到社会。家庭与社会就这样构成了直接的关系。如果千千万万个家庭给社会传递了健康的情绪,就有助社会的健康稳定;相反,则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家庭问题联结着个人和社会。完整、健康的家庭有利于个人的全面成长,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创建和谐家庭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目前,我国有近3.8亿个家庭,其是否和谐关系着每个人和家庭的幸福。现在由于工作的压力,有许多年轻的父母对自己的孩子生而不养,养而不育,有的将孩子丢给保姆、爷爷奶奶,有的父母望子成龙心切采取打骂孩子等不良教育方式,这些均会给孩子的心理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是他们愤世嫉俗乃至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的诱因;还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家庭暴力、婆媳不和等等现象,这些家庭纠纷诱发的各类矛盾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创建和谐家庭,可以及时预防和纠正家庭生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家庭生活的良性发展。

并且,开展和谐家庭创建,可以提高女性素质,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倡导家庭成员之间理解信任、关心爱护,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家庭矛盾,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使家庭更加健康向上,社区更加优美文明,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现代女性在促进家庭和谐中扮演更积极的角色

我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使社会迎来了一个思想大解放、社会大变革、经济大发展、生活大改善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黄金时代。现代女性是“半边天”,既要担负社会职责,又要承担家庭事务,还要挑起教育子女和孝敬老人的重担,是决定家庭是否和睦的重要一员,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作用尤为重要。她们以家庭中男女平等为起点,不断参与经济发展,接受现代信息,适应形势,重新认识自己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和价值,特别是对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进行全新定位,既保持了旧女性的传统美德,又体现了现代女性的心智与才情。

1、“女主内”的观念被重新定义。

新中国成立前,“男主外、女主内”、“男治国、女持家”的角色定位,沿袭数千年不变,形成了极为顽固的社会观念,死死地束缚着一代又一代的妇女。改革开放后,广大妇女大胆走出家门,走向社会,在妇联组织“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大旗的召唤下,涌现了大批有所作为的“女能手”、“三八红旗手”以及有较高政治觉悟的女领导干部,她们的才干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和男子的尊重。但深受传统文化熏陶的现代女性作为妻子、母亲、媳妇,永远都是家庭的支柱。即使她们在事业上拼搏得可歌可泣的时候,也都怀着一颗充盈着母爱的心。“相夫教子”不仅是几千年历史带给她们的情结,也是现实社会对她们的殷切期望。在社会角色与家庭角色冲突不可避免的时候,很多女性做出了大气度的选择:内外兼修。出则“巾帼不让须眉”;入则“贤妻良母孝媳”。

现在,大部分女性在家庭事务中由原来的听令执行、具体操办偏向于自主决策、承担责任。如参加社会劳动,成为家庭经济收入的丰要来源之一。与丈夫一起规划家庭发展远景,决定消费支出。协调家庭内部人际关系,应对各种家庭变故等,使“女主内”的“主”字不再只是一个自欺欺人的美丽修饰,而是实实在在地显示出女性沉着坚忍、细心周到的特质。至于“相夫教子”,则不仅局限于当好“大后方”,分享“军功章”,“母凭子贵”、“妻以夫荣”。现代女性更多的是重视自身的成长以及家庭成员的平等互助,那种“成就你,牺牲我”的做法,不再是“贤妻良母”的必然选择。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女性拓展自身在家庭中的作用的深层思考。现代女性在家庭中是“半边天”,她们是丈夫的知己和伴侣,与丈夫灵肉相契、齐头并进;是子女的导师、朋友和玩伴,与子女游戏学习、共同成长。

2、“多重角色”互动,巧奏家庭和谐曲。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日趋上升,家庭成为人们休养生息、孕育与传递文化的摇篮。而轻轻推动这个摇篮的,非女性莫属。现代人在对名利的追逐疲惫之时,转向对身体、心理健康的日益重视,这时,女性在家庭中适时扮演了“家庭护士”、“心理医生”、“营养师”的角色,为家人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面对外界,当被金钱、美色冲昏了头脑的官员丈夫币准备伸出“贪污受贿”的黑手时,“廉内助”们深怀大义,纷纷自鸣警钟,高筑围墙,当好“监督员”、“守门员”,挽救了一个个濒临堕落的灵魂……女性以真善美的心灵,美化着家居环境,提升着家庭的文化品位,净化着家庭乃至社会的空气。在对家庭和谐幸福的执著追求中,女性也在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完成一次次凤凰涅磐。

三、发挥现代女性积极作用,推动和谐家庭建设

实践证明,现代女性在家庭和谐中有可能、并且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1、推动“男女平等”国策的实施,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

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说到底,是她们社会地位的反映。衡量女性社会地位,国际上有常用的七项指标,即妇女就业率、对待男婴女婴的态度、男女青少年入学比例、男女青年就业比例、妇女在国家机构重要领导岗位上的职务比例、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妇女个人财产在社会财富中的比例,以此七项指标判断中国,除了妇女就业率为世界第一(56%)之外,其他六项指标均不理想:若按这些指标综合衡量,在160多个国家中,中国妇女地位排132位。一个没有社会地位的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很难保证,更多取决于当家男人的觉悟高低;而一个在家庭中没有地位或者地位低下的女性,要主动发挥在家庭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到头只是一句空话。因此,广大女性要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努力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全面提高妇女地位,以行动谋求平等和发展。多年来,我国贯彻实施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与《中国妇女发展纲要》,重视消除性别歧视现象,优化妇女儿章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女性就业和女性人才的成长。为保障妇女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动男女平等起到了促进作用。

2、实施女性素质工程,转变妇女婚恋观、家庭观、教育观。

有了男女平等的法律,不等于消灭了现实中的不平等现象,这也就使女性认识到,争取平等的保障固然极其需要,但更重要的是自己有实力。因此,她们逐渐树立起自我塑造、自我完善的意识,不断更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