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配套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的落实年的实事工程,作为高校二级学院的民主治理工作的推进项目,我院有幸邀请到早在2008年就已经亲自参与首批高校章程起草工作的我校校长办公室主任冯辉教授于2014年6月23日下午莅临我院多功能厅为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宣传、普及我校章程。
座谈会由我院党总支书记石彤喆老师主持, 我院工会负责筹办, 院长陆培勇博士生导师及我院全体在编教职员工共计四十余人参加。
冯老师介绍:作为全国首批6所高校之一,教育部2013年11月核准了《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明确了学校践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促进多元文明沟通,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的使命。学校的育人目标是培养卓越人才,即具有全球视野、人文情怀、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外语特长,并能够畅达进行跨文化沟通和交流的高端国际型人才。上海外国语大学弘扬“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学校积极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引介世界先进文化,努力培育海纳百川、胸怀天下的大学文化。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今年是章程的落实年;上海外国语大学修订了党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建立重大决策论证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领导班子分工,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
冯老师指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大学章程是重要组成部分。大学作为学术共同体,其内部治理结构和框架是什么?高校的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如何合理分割?高校在加强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将受到哪些来自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约束?对于这些事关高校发展的根本问题、关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核心问题,冯老师都根据大学章程框架予以一一说明。
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简单来说包含三层关系:党委与行政的关系、学术与行政的关系以及学校与学院的关系。
在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中,特别强调了大学作为“学术共同体”的概念,并明确提出“学校实行校、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曹德明说,据此,学校的发展模式要从“校管院系逐步转向院系办校”,二级院系才是学校的办学主体。
参加座谈会的我院全体教职员工认为,在这个转向过程中,高校的权力将出现“重心下移”的局面。“很多大学的二级学院,过去在‘人、财、物’三个方面是没有什么决定权的。随着今后学校层面的权力逐步下放到院系,一方面学院的活力被激发了,另一方面,对下放的权力进行监管,也是高校内部治理的重要方面。”
冯辉老师的讲座因其在高校章程起草过程中的全程参与,使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对现已成文的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出台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促进了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的普及、宣传,为章程在我校的落实奠定了良好的民意基础,此讲座仅仅是我院落实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的开始, 今后将以多途径的方式进一步做好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的普及、宣传落地活动。
冯辉老师在结束其宣传讲座后表示:“继续教育学院教工小家是一个充满活力又对接地气的温馨之家,我会常来走走看看”。(继续教育学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