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教工之家”管理的若干规定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07-06-05浏览次数:278


 

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教工之家”即工会俱乐部,是校工会领导下的群众文化事业单位,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也是教职工休息娱乐的主要场所。俱乐部的群众文化工作,是高校工会组织和引导教职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并在活动中受到教育的一种特殊手段。为了加强对俱乐部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1. 俱乐部活动必须坚持健康有益的原则。健康有益是俱乐部一切活动的出发点。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及一些低级趣味的活动。进一步健全俱乐部音像资料的审查制度。

2. 俱乐部活动必须本着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各部门活动、为各院系沙龙提供优质服务。搞好俱乐部多功能厅、卡拉OK室、阅览室、乒乓室、桌球室、按摩室、棋牌室等的开放工作,努力满足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3. 加强俱乐部的财产管理。俱乐部各种器材、设备要登记在案。由专人保管。俱乐部各活动室及活动器具要定期进行检查、消毒和维修。

4. 加强俱乐部的安全保卫工作。俱乐部有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俱乐部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积极做好俱乐部各项工作。

5. 努力做好俱乐部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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