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先进教工小家、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2008/11/10)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09-04-14浏览次数:432


上外工(200824

 

 

 

各院(系)、部门工会:

近年来,我校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学校“四、三、二、一”发展战略,发挥了工会会员的积极作用,努力做好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和队伍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充分发挥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工会各项工作,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细则》,校工会2008年开展评选先进教工小家及优秀工会干部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活动。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工会先进教工小家

(1)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引导教职工爱岗敬业,努力做好“三育人”工作;

(2)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工会维权职能。积极推进部门二级民主管理,建立二级教代会制度,推进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建设;

(3) 工会组织和工作制度健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会各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并在某些方面工作具有特色;

(4) 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工会法》开展工会工作,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5) 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设有教工活动场所,关心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2.优秀工会干部

(1)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完成工会各项工作;

(2) 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3) 积极组织工会各项活动,工会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① 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有关文件,支持和配合工会各项工作;

② 爱岗敬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③ 积极参加工会各项学习和活动,工会工作表现突出。

二、评选名额

1.工会先进教工小家视申报情况确定名额。

2.校优秀工会干部名额为10名。

3.校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为50名。

三、评选办法

1.各院(系)、部门工会按照分配名额初评推荐并公示。

2.填写《推荐表》、《申报表》、院(系)、部门工会及党组织签意见盖章后上报。

3.申报工会先进教工小家的部门,同时要交《先进教工小家评比表》(自评),并作五分钟的工作汇报演讲(答辩)。

4.校工会组织评审并公示。

四、具体要求

1.各院(系)部门工会应严格按照标准及分配的名额评选。

2.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范围:各院(系)、部门的工会委员以上的工会干部(包括校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成员);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范围: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会员,以上两项优秀个人,一人不得重复推选。

3.各院(系)、部门工会的评选工作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民主程序(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工作手册》中第136页的《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流程图》)进行,确保先进性,宁缺毋滥。

4.各院(系)、部门工会评选工作于1210前全部结束并及时上报。先进教工小家材料需A4纸文字打印稿2份和电子版本1份,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五、表彰奖励:

12月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附:

1. 《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

2.《上海外国语大学先进教工小家申报表》

3.《上海外国语大学先进教(职)工小家评比表》

4.《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5.《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0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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