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参保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业务员):陈鸽
地址: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26层 邮编:200120
另:关于医疗保险理赔工作的注意事项
1、提交保险理赔的时间仍为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1:30—4:00,欲理赔者将本人医疗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病历复印件交部门相关负责人,以部门为单位,一式二份清单集体收、发,理赔条件除有修改的以外仍按原有规定操作。
2、住院费用理赔先到保险公司(备齐医疗卡封面复印件、出院小结复印件、明细账单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交本部门相关负责人),后到市总职保会(备齐出院小结复印件、上海银行存折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每月20日前交校工会统一办理。
3、理赔时发票、病历、出院小结无复印件者,原件存档不归还。
4、保险理赔时间仍为90天内有效,以诊疗发票时间为准,寒、暑假顺延。
5、我校医务室门诊限额600元(包括免陪额400元),即免赔额满400元后,还能在医务室诊疗200元,超过部分不予理赔。理赔给付比例为80%。
6、门、急诊理赔费用限2500元,住院理赔费用限7500元,总额10000元。
7、生育保险8000元(符合医保政策的),生育后先到区医保局办理后再到保险公司(备齐孕后首次检查到孩子出生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8、意外险30000元按保险条款办理。
9、符合医保政策的无需预告制,但必须是医保政策规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10、如有不明之处,可随时咨询校工会,咨询电话:2759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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