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保险理赔的时间仍为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1:30—4:30,以部门为单位,集体收、发,理赔条件除有修改的以外仍按原有规定操作。
2、保险理赔时间仍为90天内有效,以诊疗发票时间为准,寒、暑假顺延。
3、我校医务室门诊限额600元(包括免陪额300元),即免赔额满300元后,还能在医务室诊疗300元,超过部分不予理赔。
4、门、急诊理赔费用限2500元,住院理赔费用限7500元,总额10000元。
5、生育保险8000元(符合医保政策的),生育后先到区医保局办理后再到保险公司。
6、意外险30000元按保险条款办理。
7、符合医保政策的无需预告制,但必须是医保政策规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
8、住院费用理赔先到保险公司,后到市总职保会,每月20日前交校工会统一办理。
9、理赔时发票、病历、出院小结无复印件者,原件存档不归还。
10、如有不明之处,可随时咨询校工会,咨询电话:2759分机。
附:上海市二级医院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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