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0日下午召开的我校庆祝第26届教师节暨表彰大会上,15位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职工受到表彰。校长曹德明、校党委副书记、校工会主席李月松为他们颁发了《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纪念证》。这15位教职工是:黄学壬、陈汉生、沈黎(英语学院),韩耀军、陈传兴(工商管理学院),竺柏强(法学院),陆培勇(东方语学院),金立鑫(语言研究院),李怀玲(图书馆),马慧琴、邱小燕、 吴树明、朱繁华、(外教社),任崇伟(音像社),张世军(机关)。
自1995年以来,校工会每年都在庆祝教师节期间开展表彰“从事教育工作30年”教职工的活动,这项活动得到了全校广大教职工的称赞和好评。(缪迅、马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