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教代会提案征集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5-12-21浏览次数:260


 

各部门工会:

为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保证教代会提案质量,现将2016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1. 提案人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按照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大事。

2. 提案的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3. 凡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列为提案:

(1) 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部门有关行政规章的建议和方案;(2) 对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方针和对于涉及学校全局工作(教学、科研、管理、后勤、产业、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的建议和方案;(3) 广大教职工关心的其他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4. 以下不列为提案:

(1) 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有抵触的问题;(2) 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3) 纯属党、团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4) 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5) 有关学术问题;(6) 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提案。

5. 请每个基层工会至少提交1份提案。

二、提案格式

1. 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

2. 提案表格由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或从工会网下载,正反面打印,提案内容及建议请另附页,并递交电子稿。

3. 提案必须包括以下四部分:

(1) 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 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 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4) 提案签字:提案需代表亲自签名。

4. 提案人及附议人应是本届教代会代表或代表团集体。提案须有1名代表提出,每份提案必须有2名及以上的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三、提交要求

请于201615日前递交。提案由二级工会集中后交校工会办公室(虹口校区行政楼308室),或逢周三交至松江公共服务中心(松江校区图文楼工会办公点),电子稿请发送:gonghui@shis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某部门工会2016年教代会提案

 附:《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教代会提案表及附页》(请点击下载)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