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年暑期教职工休养活动安排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2-04-26浏览次数:1619


关于上海外国语大学2012年暑期教职工休养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2012年暑期休养工作开始接受报名,请各位主席严格按照《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关于组织上海教工暑期休养活动的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教职工的休养工作,重点向“四强骨干”(教学强、科研强、管理强、服务强的人员)和参加义务献血的教职员工倾斜,有计划地安排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工参加休养。各部门以在册在编教职工人数的15%予以安排人员参加休养活动,对参加休养活动的教职工每人补贴1000元。享受名额以外的教职工及家属可自费参加休养活动。请各位主席通知所有参加休养活动的人员(包括自费)在5月15日前到校工会(虹口校区行政楼308室)交报名表(请各位主席在可享受1000元补贴的休养人员表格中予以注明并签名确认)及费用,过时不予受理。

序号 休养点 大交通 天数 组团人数 人均单价(元) 出发时间
1 九寨沟、黄龙、绵阳 双飞 6 30 4014 7月8日
2 南宁、德天、通灵、名仕 双飞 4 25 3676 7月8日
3 敦煌、嘉峪关、兰州 三卧 7 30 2888 7月16日
4 新安江、千岛湖、龙游灵栖 汽车 4 25 1228 7月16日
5 日本、韩国 邮轮 5 30 4130-7900
视房间而定 7月26 日
注:1、报名表及每条线路详细介绍均可在校工会网页上下载。
2、时间上可能会有所微调,请大家有所准备。
3、如组团人数不够,将作调整。
附:《休养员须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
2012年4月25日



休养员须知

一、教工参加休养活动是依法享受的权利,体现党和国家对知识分子的关心,休养员要珍惜休养的机会。
二、加强组织观念,服从领队安排,遵守休养作息制度,按时起床、用餐、上车,不得随意离团,如有特殊情况,中途离团或不能随团返沪者,应事前向领队办理离团手续,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团。
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款、证件及贵重物品,注意饮食卫生,不擅自外出游泳。
四、提倡文明休养,爱护文物古迹、公共财物和自然环境,做到文明浏览、参观、购物、食宿,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友好交往,做到不赌博、不酗酒,遵纪守法。
五、休养员要配合领队工作,对车、船、机票安排按照年龄从大到小,同样年龄的优先照顾女性的原则,带家属(孩子)的休养员火车票按上下铺各一分发,一家三口的按上中下各一分发,如遇特殊情况,视情况在可操作的情况下再予以适当调整。
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工作研讨、经验交流、文体活动、作品征集等),增强集体荣誉感,休养员要发扬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好风气。
七、要随身带好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防晒品、雨具和常用药品等。
八、休养中对有关费用“三不退”:
伙食费——对于计划中的集体用餐,由于个人因素没有参加用餐的,视作自动放弃,不退伙食费;
景点门票费——对于应该参加的集体活动,由于自行不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不退门票费;
住宿床位费——对于已作统一安排的床位,由于本人临时要求不用床位的,视作自动放弃,不退床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