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5-11-20浏览次数:393


 

 

上外工(201517

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十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第七届)上海外国语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根据市教育工会和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沪教妇【20155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 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广泛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以和谐校园、幸福伉俪为主题,开展第十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评选活动。我校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将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第七届上海外国语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并从中推荐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候选人。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的评选范围:在本市教育系统工作两年以上、婚龄10年以上的夫妻(申报校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的婚龄可放宽至5年以上)。

2、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的评选范围:历届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二、评选名额

1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40对;

2、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20对;

3、上海外国语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10对。

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维护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参与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夫妻携手共进,互帮互学,比翼双飞,事业和谐发展;

5、家庭幸福美满,敬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和睦互助。

四、评选方法

1、以各部门工会为申报单位,每单位按评选条件原则上推荐一对夫妻参加评选。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以女方所在单位推荐为主。

2、各单位于1130日前广泛听取本单位及社区意见后,将推荐表(附后,电子版可在校工会网站http://gonghui.shisu.edu.cn/下载)纸质一式二份签名盖章后报校妇工委办公室,同时发校电子版至校妇工委邮箱women@shisu.edu.cn推荐表主要事迹栏要求填写被推荐人(男女双方)近五年来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务请填写清楚。详细事迹请另附1000字文字材料。

3、本届模范佳侣评审委员会由校党委、校工会委员会、校妇女工作委员会、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委会将于125日前对推荐材料进行评议、审核,确定校模范佳侣候选人和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佳侣候选人,上网公示并继续听取单位、社区等方面意见。

四、奖励办法

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于2016三八节召开表彰会,对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标兵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于2016三八节召开表彰会,由校党委对被评选为校模范佳侣的夫妇授予2015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附件:2015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