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外国语大学 “妇女小家”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04-10浏览次数:586


 



关于开展上海外国语大学 “妇女小家”创建工作的通知

 

上外妇(2014)第3

 

各院系部门工会妇女小组: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组织自身建设,积极提升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工作的凝聚力、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促进女性的发展、成才,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拟从2014年开始组织全校各级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小家”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妇女组织为重点,围绕市妇联、市教育妇工委工作要求,广泛开展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小家”创建工作,引领全校女教职工积极“争当优秀女性、争建美好家园、争创先进组织”,激励上海外国语大学女教师在学校新一轮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奉献智慧,取得更大发展。

二、工作要求

1、“妇女小家”创建工作要与“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相结合。创建“妇女小家”工作是“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各级妇女组织要积极开展“争当优秀女性、争建美好家园、争创妇女之家”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激励广大女教师立足本职、比学赶超、争当优秀。

2、“妇女小家”创建工作要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宗旨。各级妇女组织要以创建“妇女小家”为契机,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进一步改善院系部门妇女工作在组织体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等方面的条件和环境;充分发挥妇女代表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提升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工作,把妇女组织真正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3、“妇女小家”创建工作要以服务女性多元需求、促进女性成才发展为核心。建设“妇女小家”以服务女教师需求为重点,要通过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女教师成长发展的需求,并为之提供丰富多彩、科学有效的优质服务。

三、工作机制

1、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小家”创建工作在院系部门党总支领导和上级妇女组织指导下进行,并由院系部门党总支、工会和妇女小组等组成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妇女小家”创建工作。各院系部门创建“妇女小家”工作要在同级党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

2、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及目标。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小家”每年考评一次。各妇女组织可根据本部门妇女和妇女工作现状,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和“妇女小家”基本条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创建工作计划及目标。

3、落实推进创建工作措施。“妇女小家”创建工作要循序渐进,要依据创建工作计划及目标建立相应的工作措施及制度,层层落实,有效推进。

4、完善“妇女小家”基本建设。在开展“妇女小家”丰富内涵建设的同时,要创造条件推进“妇女小家”阵地建设,并进一步根据妇女的特殊需求建设温馨家园。

5、健全“妇女小家”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创建“妇女小家”工作要加强与部门党政的联合、联手、联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创新工作活动品牌,使“妇女小家”常建常新,永葆服务促进女性发展本色。

四、“妇女小家”基本条件

1、妇女组织体制——组织健全、干部到位;

2、妇女工作机制——经费保障、制度完善;

3、妇女工作载体——形式多样、切实有效;

4、妇女小家内涵——服务需求、促进发展。

具体评估标准细则另行通知。

五、创建工作具体步骤

13月组织教育系统妇女干部进行创建工作培训,并下发创建工作通知;

24月“妇女小家”制定、上报创建工作计划;

35月——11月各单位按计划开展创建工作;校妇工委对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推进;

410月中旬组织“妇女小家”创建工作交流活动;

512月中下旬校妇工委对各院系部门“妇女小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720153月表彰合格“妇女小家”;

820163月表彰先进“妇女小家”。

 

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创建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小家”预申报表

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小家”评估细则(试行)

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资助部门妇女小家设备采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