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职工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
优秀个人、优秀组织者、优秀集体、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上外工(2015)18号
各部门工会: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职工科技文化艺术节以“爱校兴校,共建文明和谐校园”为主题,加强全校师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展现教职工的特长和技能,培育具有时代特色、和谐生动的校园文化氛围,已成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品牌,曾获上海市“五一文化奖”等多项殊荣。
在校教职工科技文化艺术节十周年之际,为总结教职工校园文化活动开展的先进经验,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提升素养、增进友谊、创新发展,现决定在全校工会会员中开展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职工科技文化艺术节优秀个人、优秀集体、优秀组织者、突出贡献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一)优秀个人30名:校工会会员
(二)优秀组织者20名:各部门工会干部、社团协会负责人
(三)优秀集体10个:各部门工会
(四)突出贡献奖1-2名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优秀个人
热爱本职工作,在校工作5年以上,支持部门工会工作,多次参与教职工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
(二)优秀组织者
支持校工会工作,认真落实或参与校教职工科技文化艺术节的组织、服务、演出等工作,并获得教职工好评。
(三)优秀集体
1、重视教职工科技文化艺术节工作。积极组织发动教职工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着力提高教职工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通过科技文化艺术节的契机,积极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院系文化、办公室文化,有计划有主题地组织开展围绕科学、文化、艺术、技能等各块面活动,以活动为平台,让教职工在活动中体验、感悟,接受校园文化的熏陶,以愉悦的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2、积极参与校教职工科技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组织有序,参与人数众多,并获得好评。
三、推荐评选要求和奖励办法
1、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把教职工科技文化艺术节十年来成效显著、示范作用较强的、被广大教职工认可的个人和集体推荐选拔出来。部门推荐上报人选前,应在本部门予以公示。
2、各部门经过民主推荐后,将推荐材料报送校工会办公室。校教职工科技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将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做好本次评选工作。
3、各部门工会请于2015年11月1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后送校工会(行政楼30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gonghui@shi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赵一君,联系电话:35372759
4、对于获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优秀集体,校工会将于2015年校科技文化艺术节10周年开幕式上颁发荣誉证书(个人)和奖牌(集体)。
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职工科技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代章)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