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助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小家开展“一家一品一特色”活动的通 知
上外妇(2015)05号
各部门工会妇女小家:
为进一步增强群团工作的作用,发挥“妇女小家”的职能和优势,切实做好“妇女小家”宣传、引导、服务妇女的工作,根据上外妇(2014)第3号《关于开展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小家”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已于2014年2月全面开展妇女小家建家工作,目前为止,30个部门工会已全部建有妇女小家。现结合上海市教育妇工委即将进行的上海市教育系统优秀妇女小家、妈咪小屋展评活动,我校妇工委决定对全部妇女小家和已建成的妈咪小屋进行资助,以“一家一品一特色”为本次活动目标,推动妇女小家和妈咪小屋的发展。具体标准如下:
一、妇女小家(30家)
1、为本部门妇女小家取一个名字并制作张贴;
2、确定本部门妇女小家活动的特色;
3、为妇女小家添置具有特色的物品;
4、悬挂校妇工委发放的妇女小家统一铭牌于醒目位置;
5、校妇工委资助每个小家3000元额度的物品费用报销;
二、妈咪小屋(10家)
1、将本部门自定的妈咪小屋名称制作张贴于醒目位置;
2、为妈咪小屋添置符合女性四期保健的用品(非个人用品或易耗品);
3、校妇工委配套上海市总工会资助额度,对每个小屋给予2500元额度的物品费用报销。
三、以上两项资助均需完成以下附件中的表格,并发送至到校妇工委电子邮箱(women@shisu.edu.cn)获得同意购买的回复邮件后方可进行物品采购,全部采购及报销工作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请关注附件下方备注行。
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