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教职工医疗特种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6-03-10浏览次数:300


 

 

各部门工会:

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即将到期,新一轮投保工作于近日开始。为更好保障女教职工权益,请各部门统计女教职工投保意向,按时完成投保工作。

参保对象:

1、属于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在职在编女教职工;

2201641日前退休者不在参保范围内。

缴费标准:

36/份(保障期限:2016421日至2018420)。

请点击下载附件,由各院系部门工会汇总填写,电子版发送至:gonghui@shisu.edu.cn请勿更改表格格式,姓名前后及中间勿空格),纸质版经部门工会主席签字确认后,与投保总款(现金)一起交至校工会办公室(虹口校区行政楼308,受理时间为每周二、四下午,截止日期:2016322日(周二),逾期不予补办,谢谢。

联系人:赵一君 35372759

附:《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投保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