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2018—2020年度“模范教工小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杨浩发稿时间:2021-11-02浏览次数:443

关于开展上海市教育系统20182020年度

“模范教工小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在庆祝建党100周年之际,在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建设有温度、有热度的教工之家活动中,上海市教育工会长期重视基层单位教工之家建设工作。在全面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教代会制度建设的进程中,各部门工会在党政的支持下,带领广大教职工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凸显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做好维护教职工权益、服务群众的教工小家建设工作。以“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契机,上海市教育工会决定在本系统开展2018-2020年度 “模范教工小家”的评选工作。以下就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模范教工小家”称号申报范围:我校二级工会组织。

凡已荣获全国总工会、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上海市总工会 “模范教工小家”称号的二级工会组织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二、申报条件

“模范教工小家”申报条件

1.加强组织制度的建设。有健全的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工会组织健全,并定期换届改选;每年定期召开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2.落实民主管理的要求。单位的行政工作和财务工作的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工会工作报告、经费使用等内容定期向大会报告;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渠道畅通,凡涉及重大改革发展规划、方案等提交大会审议讨论,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办法、条例等出台先提交大会审议通过。

3.提高职工素养的举措。注重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建设,有实施教职工素质提高的具体措施,重视教职工社团文化发展,特色明显,成效显著。

4.营造团结和谐的氛围。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全力支持工会工作;有良好的干群关系和劳动关系,工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围绕中心,主动关心教职工的职业发展,帮助青年教职工解决成长中的烦恼,主动解决教职工之间和家庭中的矛盾。

5.拥有“教工小家”及“妈咪小屋”的场所,并已配备一定的设施设备。

三、材料要求

凡申报“模范教工小家”的部门工会填好推荐表,写好推荐材料(文字1500字内,须附上“教工小家”场地实景图1张)。

四、提交时间

推荐材料纸质版请于20211110日前提交虹口校区行政楼308室或松江图文6楼教工之家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同时上传工会邮箱:gonghui@shisu.edu.cn,校工会将组织遴选上报。

五、评选奖励

市教育工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材料进行综合考评、现场考察。凡荣获上海市教育系统 “模范教工小家”称号的基层工会,将获得市教育工会命名的奖牌和资助建设经费。

 

联系人:杨老师 35372751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18—2020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模范教工小家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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