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互助保障计划续保工作的通知

来源:夏媛媛发稿时间:2016-12-06浏览次数:1698

各部门工会:

2017年度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互助保障计划续保(2017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18日)工作已启动。续保包含两项保障计划,其中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每份65元、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每份45元,共110元:自付50元/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部门为100元/人),学校补贴50元/人,校工会补贴10元/人。

我校在职在编在册人员可自愿续保。2016年11月30日前离退休的教职工不在续保范围内,12月1日及之后离退休的教职工可续保。

请各部门工会填写续保名单(见附件1),12月13日(周二)前将电子版发送至gonghui@shis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某某工会职保名单。同时将纸质版名单交财务处并按总金额缴款,缴款时间:2016年12月7日(周三)至12月13日(周二)。请各部门工会按照时间节点办理,过时不候。

请以部门工会为单位进行报送。机关工会三个组、研究院、后勤(含门诊部)、直属和资产公司等涵盖多个部门的基层工会请特别注意。财务处也将以30个部门工会为单位进行收款。

附:1、2017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市总职保会特种住院保障名单

2、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3、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附件1 2017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市总职保会特种住院保障汇总表.xls

附件2 201607在职住院保障计划.doc

附件3 201607重病保障计划.doc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