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概述

来源:夏媛媛发稿时间:2017-03-02浏览次数:2443

持有效工会会员服务卡的会员享有工会组织提供的一份专享基本保障。


保障期限:

201671日至2017630日。

2017年投保的保障期到1231日截止。

2018年开始以自然年度作为保障生效期。

保障内容:

持有效会员服务卡的会员投保了B类保障,在保障期内首次确诊患下列十二类重大疾病并且必须经住院治疗:(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6)终末期肾病(7)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8)良性脑肿瘤(9)心脏瓣膜手术(10)严重Ⅲ度烧伤(1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2)主动脉手术,可以获得上海工会组织给予的一次性2万元人民币的保障金;在保障期内发生意外伤害全残或身故可以获得上海工会组织给予的一次性3万元保障金,疾病身故获1万元保障金。


保障说明:

持有效工会会员服务卡的会员在保障期内发生大病或意外的,由会员所在工会组织到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统一办理给付,保障金通过上海农商银行直接划拨到工会会员服务卡内,详见《上海工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条款》(见工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