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工(2017)5号 关于做好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十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来源:夏媛媛发稿时间:2017-05-10浏览次数:510

各部门工会:

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任期已满。经学校党委同意,拟定于2017626日至28日召开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就“双代会”代表换届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1.本着“注重教学科研、倾斜基层、照顾全面、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本次“双代会”代表200人左右(其中正式代表181人,列席代表20人左右) ,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2.教学、科研人员的代表应占全校代表总数的6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应占全校代表总数的25%以上,并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的代表。其中,教学、科研单位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必须保证教学、科研人员占8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占三分之一以上;

3.校党政领导和校工会专职干部的代表名额统一下达,参加部门选举,但不占部门名额;

4.大会设列席代表20左右,特邀代表若干名,无表决权和选举权;

5.教职工代表与工会会员代表身份合一。

二、代表条件

“双代会”代表应是本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工、工会会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2.努力完成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作风正派,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5.积极参加“双代会”的工作和活动;

6.代表的年龄要求能任满一届(5)

三、组织领导

“双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各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由部门工会组织实施。

四、选举办法

1.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各部门依据代表分配的原则、名额和代表条件,在组织教职工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提名推荐,根据多数教职工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

2.代表资格预审。各部门工会在正式选举之前,请将酝酿的选举对象报本部门党组织,进行资格预审,经确认符合选举要求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

3.各部门工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应当有各部门工会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各部门工会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如果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开。

五、时间安排

全校各部门工会推选代表工作完成截止日期为522日。各部门填写附件三、四,连同选举票(附件二)等原始材料于522日前上报校工会,电子版发gonghui@shisu.edu.cn


附件:

一、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二、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票.docx

三、关于XXX(部门)“双代会”代表选举结果的报告.docx

四、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

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