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杨浩发稿时间:2017-09-17浏览次数:274

各部门工会:

今年910日是我国第卅个教师节。值此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师德师风,构建尊师重教的校园氛围,现决定开展一年一度的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工作。

请各部门工会严格按照申报条件(附后),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并于929登记表(附后)经院系部门盖章后统一交校工会:虹口校区行政楼307或松江校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会办公点(无需电子稿)。往年已申请过的,不再重复申请。

经审核批准后,10份进行表彰并统一发放证书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 35372757

关于申领“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有关规定.doc

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纪念证颁发登记表(2017).doc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1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