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 “上海外国语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杨浩发稿时间:2017-11-08浏览次数:477

各部门工会: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和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沪教妇【20175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倡导男女两性和谐发展,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以家庭文明建设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以“和谐家庭、精彩人生”为主题,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活动。我校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将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组织开展第八届“上海外国语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评选,并从中推荐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候选人。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双方在本市教育系统工作两年以上且婚龄10年以上的夫妻(申报校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的婚龄可放宽至5年以上)。

二、评选名额

1、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40对;

2、上海外国语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10对。

三、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维护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素养;

3、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参与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促进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本单位、教育系统乃至全市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夫妻携手共进,互帮互学,比翼双飞,事业和谐发展;

5、家庭幸福美满,敬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和睦互助。

四、评选方法

1、以各部门工会为申报单位,每单位按评选条件原则上推荐一对夫妻参加评选。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以女方所在单位推荐为主。

2、各单位于1130日前广泛听取本单位及社区意见后,将“推荐表”(附后,电子版可在校工会网站下载)纸质一式二份签名盖章后报校妇工委办公室,同时发电子版至校妇工委邮箱women@shisu.edu.cn。“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要求填写被推荐人(男女双方)近五年来获得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务请填写清楚。“详细事迹”请另附1000字文字材料。

3、本届模范佳侣评审委员会由校党委、校工会委员会、校妇女工作委员会、校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组成。评委会将于125日前对推荐材料进行评议、审核,确定 “上海外国语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候选人和“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候选人,上网公示并继续听取单位、社区等方面意见。

四、奖励办法

上海市教育工会、上海市教育系统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于2018年“三八”节召开表彰会,对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系统比翼双飞模范佳侣”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上海外国语大学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将于2018年“三八”节召开表彰会,由校党委对被评选为“上海外国语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的夫妇授予2017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2017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比翼双飞模范佳侣”推荐表.docx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上海外国语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

                                                                 20171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