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新华保险补充医疗保障计划正式启动的通知

来源:杨浩发稿时间:2018-07-03浏览次数:819

各部门工会: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履行维护职能、服务广大教职工的作用,根据沪教工(2018)9号《关于继续做好2018年上海市教师补充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 》精神,本年度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新华保险”)进行续保。根据我校上一年度理赔情况,经过充分沟通,2018年度我校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障方案更加合理完善,新增保障范围及亮点。本年度新华保险补充医疗保障计划于2018年7月1日正式启动承保。详细内容告知如下:

新一年度补充医保方案有以下亮点:

全面对接社保,疾病就医高额费用报销

开放所有上海一级(含)以上医院、曲阳医院及上外门诊部

免除了上外门诊部的赔付限额

新增疾病身故保障,增加人文关怀

降低门急诊医疗保障的免赔额

增加全球 24 小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障保额

扩展意外伤害伤残至 10 级 281 项

专设理赔查询电话实时跟进理赔进度:4006812018

保险理赔结束后索赔员工均能得到独立的理赔明细清单

保险理赔结果短信通知,以及时知晓理赔结果

保险承保完成后组织员工保险福利专场宣导

保险承保完成后下发员工理赔手册

保险责任:

1、保险期限:自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零时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二十四时止。

2、保险方案:

保险项目

免赔额

赔付比例

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障方案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300元

70%

2500

680元

住院医疗保险金

0元

70%

7500

女工生育保险金

扣除社保津贴

70%

5000

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一经确诊全额给付

15000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0元

100%

60000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0元

按伤残比例赔付

航空意外保险金

0元

按伤残比例赔付

30万

火车意外保险金

0元

按伤残比例赔付

20万

乘坐汽车意外保险金

0元

按伤残比例赔付

5万

驾驶汽车意外保险金

0元

按伤残比例赔付

5万

疾病身故保险金

0元

100%

30000

注:

1) 开放上海所有一级及一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放曲阳医院、上外校门诊部。

2) 免除上外校门诊部的年赔付限额。

3) 承担所有既往症(含重大疾病及严重慢性病)的医疗费用。

4) 重大疾病标准参照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2016 年 10 月版)执行。

5) 理赔申请截止日期延长至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