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杨浩发稿时间:2018-09-20浏览次数:424

各部门工会: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卅个教师节。值此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师德师风,构建尊师重教的校园氛围,现决定开展一年一度的“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教职工表彰工作。

请各部门工会严格按照申报条件(附后),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并于928日前登记表(附后)经院系部门盖章后统一交校工会:虹口校区行政楼308(无需电子稿)。同时,请按部门统一将申报人员电子证件照片(标注姓名)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shisu.edu.cn。往年已申请过的,不再重复申请。

经审核批准后,拟于10份进行表彰并统一发放证书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 35372759

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纪念证颁发登记表(2018).doc

关于申领“从事教育工作三十年”的有关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