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工(2018)2号
各部门工会:
为促进工作交流,提升部门工会服务教职工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教工小家建设,校工会拟开展先进教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
1.先进教工小家:评选对象为建有教工小家2年以上的基层工会。
条件:结合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每年按时召开二级教代会,推进院(系)、部门民主管理工作并取得新进展;在维护教职工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以及加强部门工会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得到教职工好评的部门工会均可申报。
2.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对象为任职2年以上的现任校工会两委委员或基层工会主席。
条件:认真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学习工会业务知识,热爱工会工作,服务教职工群众,积极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主动依法科学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密切联系教职工。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会工作,成绩显著。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校工会会员。
条件:热心参与工会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的工会会员,由部门推荐,均可申报。
二、工作安排
1.请申报先进教工小家的部门工会重点围绕二级教代会建设、特色工作等方面准备3-5分钟交流发言材料及PPT。交流评选安排将另行通知。
2.每个部门原则上可推荐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各1名。
3.请申报各项先进的部门和个人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于3月21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表格提交校工会,电子版表格发送至gonghui@shisu.edu.cn。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13日